房屋价值补偿的问题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如何确定?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范围内商品房的市场平均价格。
若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该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
若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若被征收人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应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委1员会申请鉴定;
若被征收人对评估委1员会的鉴定结果仍然有异议,可以在收到鉴定结果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1讼,或者自收到鉴定结果之日起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
房屋损失评估对评估人员的基本要求
1、有关全国性评估行业协会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评估师名单,并实时更新。
2、因故意犯1罪或者在从事评估、财务、会计、审计活动中因过失犯1罪而受刑1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不满五年的人员,不得从事评估业务。
3、评估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1)要求委托人提供相关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以及为执行公允的评估程序所需的必要协助;
(2)依法向有关国家机1关或者其他组织查阅从事业务所需的文件、证明和资料;
(3)拒绝委托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对评估行为和评估结果的非1法干预;
(4)依法签署评估报告;
(5)法律、行政1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房屋损失评估人员的限制
1、私自接受委托从事业务、收取费用;
2、同时在两个以上评估机构从事业务;
3、采用欺骗、利诱、胁迫,或者贬损、诋毁其他评估人员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
4、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从事业务,或者冒用他人名义从事业务;
5、签署本人未承办业务的评估报告;
6、楹庭认为,索要、收受或者变相索要、收受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7、签署虚1假评估报告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
8、违反法律、行政1法规的其他行为。
怎样开展1房子损害价钱状况评定某些被告方因房屋质量问题缺点损害提起诉1讼到老百姓1法1院,由老百姓1法1院授权委托,依照市建委《房屋质量问题缺点损害评定技术规范》作出分析报告。若被征收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就选定评估机构进行协商,或者虽经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投1票原则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依据《房屋质量问题缺点损害评定技术规范》对房屋质量问题缺点损害的评定作出的要求,房屋质量问题缺点损害评定前,应当先开展1房屋质量问题缺点认同或评定,鉴定房屋质量问题缺点认同协议书、评定汇报、鉴定汇报,公文理应包含品质缺点的位置、种类、水平和危害加盟內容。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房屋火灾损失评估鉴定费用的安徽天正于2025/3/15 7:14:21发布
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wuxi.mf1288.com/ahtianzheng-28483722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