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房屋评估价值时点
公平性
无论是拥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行使解除权,或者是因双方均同意解除而达成解除合同的合议,亦或是原告(申请人)提起包含解除合同的诉1讼请求(仲裁申请),这些时点都会导致权利人(索赔权利人,拥有合同解除权的权利人)已经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已经不可逆转,涉案房屋的交易已经不可能完成。由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非违约方造成的房屋差价损失也应该计算到这个时点为止,此后房屋价格继续上涨所带来的差价(损失)则为扩大部分,按照合法、公平的原则,确定评估时点应该首先考虑合同解除(通知解除、协商解除、行使诉权解除)的期日为评估价值时点。《物权法》第十九条规定:“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房屋质量缺陷损失的原因
(1)因未能履约(如未按合同约定如期供货、供款等)使他人工程停缓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2)因对房地产权利行使不当限制,如错误查封,给房地产权利人造成损失的。
(3)因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房地产权利人损害的。《物权法》第十九条规定:“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4)其他房地产损害赔偿。例如,《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包括哪些?
(1)新旧程度:根据被征收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等组成部分的完好、损坏程度确定被征收房屋的新旧程度。
(2)建筑面积及占地面积:根据证件记载确定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及占地面积。
(3)土地使用权:明确土地使用是属于出让、转让、划拨还是租地等情况中的哪一种。
如何理解“附属物价值”?
所谓附属物,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上增加的依附于房屋并具有一定用途的附属建筑物或构筑物。
作为房屋的附属物一般具有以下特征:(1)依附于房屋而存在;(2)具有某种用途,且对于房屋来说是一种升值:(3)能计算其价值;(4)具有合法性。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方法:
一、根据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三个部分的各个项目完好或损坏程度进行评定。
1、结构组成部分为:基础、承重构件、非承重墙、屋面和楼地面;
2、装修组成部分为:门窗、外抹灰、内抹灰、顶棚和细木装修;
3、设备组成部分为:水卫、电照等。
二、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砖木结构房:
1、完好房。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完好房:
1)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完好标准;
2)装修、设备部分有一、二项完损程度符合基本完好的标准,其余符合完好标准。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房屋损失价格评估鉴定公司的安徽天正于2025/4/30 19:00:35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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