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辐射剂量检测意义
个人剂量监测目的是防止工作人员受到过量照射(x、γ射线),应对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进行定期监测,以保障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同时也为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提供技术依据。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诊疗管理规定》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检测标准
GBZ 128-2019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
检测周期
至少每季度(3个月)送检一次
个人剂量监测有哪些内容?监测方法
外照射个人剂量的监测方法,通常是选用合适的个人剂量计,佩带在身体有代表性的部位上,如头部、胸部、腹部或手与前臂,用以记录辐射在相应体表的剂量。
监测的频度一般是每年4次,每次3个月,监测必须覆盖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不能有遗漏。个人剂量的监测对象应该是所有从事工作的工作人员。
为了使检测结果可靠,所使用的个人剂量计应该有足够的灵敏度,使个人所受的不同种类、不同能量的辐射的照射剂量都能够记录下来。剂量计应有合适的量程,一般要求测量的累积剂量在0.1毫戈瑞-10戈瑞之间,体积小、重量轻、机械性能好,有良好的能量响应,方向依赖性小。目前,为广泛使用的是热释光剂量计。
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不超过多长时间?个人剂量监测周期长不超过多长时间
《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工作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长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二)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三)允许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第十二条 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
(一)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二)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工作人员证》中。
第十三条 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二)操作结束离开非密封性物质工作场所时,按要求进行个人体表、衣物及防护用品的性表面污染监测,发现污染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进入辐照装置、工业探伤、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个人辐射剂量检测单位的卓然辐射检测于2024/12/20 14:00:13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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