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放射诊疗设备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已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新增放射诊疗设备:
1、放射诊疗许可变更申请表(书面及电子版);
2、《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设置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3、《放射诊疗许可证副本;
4、新增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审查、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由各省卫生计生委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出具《建设项目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书、《建设项目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书、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5、新增放射防护设备清单(书面及电子版);
6、放射诊疗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报告和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经核查后,原件退回,复印件保留);
7、新增放射诊疗项目相关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放射人员复印件(经核查后,原件退回,复印件保留);
1、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2、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资料;
3、建设单位概况(电子版及纸质版);
4、设备清单;
5、机房的放射卫生防护设计方案(电子版或纸质版);
6、项目图纸:总体平面图、平面布置图;
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复印件和审核备案书复印件;
8、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放射工作人员资料;
9、防护管理相关资料;
10、其他相关资料根据客户情况而定。
放射卫生检测项目及内容汇总
服务项目
放射诊疗设备检测
服务对象:影像科/放射科、牙科、、介入室等。
检测设备:X射线摄影机、X射线机、X射线摄影机、牙科X射线摄影机、X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 )
服务对象:CT机房、机房、骨密度仪机房、DR机房、CR机房、X射线摄影机房、牙科机房、碎石机房等。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
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机构应当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评价项目: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服务对象:影像科/放射科、牙科、介入室等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后职业病防护效果评价需求。为机构提评价报告及供技术支持,协助申报放射项目竣工验收及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
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
服务对象:放射工作人员
检测项目:X、y射线外照射个人剂量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辐射防护本底值检测的卓然辐射检测于2025/3/28 8:36:29发布
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wuxi.mf1288.com/jszrfsjc-2851470655.html